清代的道府厅、州和县中,“厅”是一个怎样的行政机构?
厅的建制
厅,属于清朝时期的一种地方行政建制机构,厅的长官主要为同知(正五品)或者通判(正六品)。清朝的厅分为直隶厅和散厅,直隶厅直属于省,与府和直隶州地位相当,散厅一般隶属于府一级,和县同级。在有清一代,共设有直隶厅四十一个,散厅七十八个。比较著名的直隶厅有四川的太平厅和松潘厅等,散厅有直隶省的张家口厅、广东省的佛冈厅(后改为直隶厅)等。
历史沿革
清初,府一级的行政机构其主官是知府(正四品),清承袭明制,知府以下的佐贰官(***主官的副职官员)有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正七品),分掌赋税、治安、粮谷、水利等事务。康熙六年(1667年)朝廷裁撤推官一职之后,知府经常派出同知和通判分驻于府境各处,去分别管理所辖州县区域的政务,久而久之,在其驻地形成一个新的办事机构,称之为“厅”。
厅最开始为临时性增设机构,其后由部分府所管辖的范围较大、加上事务渐繁,于是逐渐演变为固定的建制。在一些少数聚集的区域,由于不便设立和内地一样的州县机构,于是也设置厅进行管理,设置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直隶厅,除管辖一些属县,还管辖一些土司。厅的长官通常为同知或者通判,其下还设有经历、知事、照磨、库大使、司狱等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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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有赋分制吗?
有。
新高考改革***取赋分制,最高100分,最低30分,如果考生交白卷,实际卷面成绩0分,选科目成绩被排到E等级。那么在等级赋分后,任选科目每科最少也有30分会被计入总成绩,两门任选科目即60分。
山西在古代实行过赋分制,特别是北魏时期(公元386年至534年),曾经对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赋分制是指国家按照田地的大小和种类,把田地划分成若干个等级,再对每一等级按照一定比例或确定的标准征收钱财或人力物力等具体物品的制度。在赋分制中,征收的标准不仅用来支持官府,还包括了军需、交通、工程等多方面的支出。
历史上,山西是中国的农耕文明发源地之一,在封建社会时期,山西农业生产非常发达。赋分制作为封建土地税收制度的一种形式,在山西得到了广泛实施,并且对当时的社会生产、政治和文化发展都有着深远影响。
考研问题,有麻烦问一下,想考山西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需要哪些参考书呢,跪求大家知道的告诉我好吗?
1、山西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初试专业课是
③文学综合(含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理论与评论写作)
2、参考书目:
外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古代汉语,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