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童养媳是怎样产生的,她们的生活怎样?
童养媳的产生历史悠久漫长,有进步,也有局限,有好处,也有坏处,有喜又有愁,喜忧参半,有快乐幸福,也有伤心痛苦了呀!穷人家女儿太多,无力抚养,在这种生活十分艰难的情况下,不被他人抱养收为童养媳,也许穷人家那么多女儿,也会一个个被饿死。这时,收养童养媳的大户人家是在做好事,善事,绝不象丫鬟那样呼唤打骂使用,而是把童养媳当自家孩子那样娇生贯养,那样平等对待加以抚养长大成人。如果,童养媳长得美,可做大户人家的公子少爷的老婆。如果,长得不美,童养媳也会打包,原封不动退回去。这时大户人家养的童养媳,因不美退货,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赔了妇人又折兵。要是一般不穷不富的人家,看见童养媳不美,在找不到美人老婆的情况下,将就将就,自认倒霉,倒霉做了亏本买卖。要是童养媳长得美,不论付出多少金钱汗水也很超值划算,这成了赚钱买卖和生意,高兴不得了,快乐幸福死了。不过,童养媳是旧社会产物,与新社会格格不入,格外不入。童养媳成功解决穷人家没多少钱娶媳妇大难题,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不过,收养童养媳要合情合理又合法进行。童养媳长大后,婚姻大事自己作主,愿意嫁给收养人家才行,绝不强求,更不能强求,更不能违法犯罪。收养童养媳,要合法进行,千万别违法犯罪。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法冶国家,绝不允许童养媳死灰复燃,绝不让童养媳来违反自由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离婚的婚姻大事。取消童养媳,人心所向。坚决打击收养童养媳妇的野蛮非法行为所
童养媳最初出现于上层社会。周代实行媵制,即夫人之妹与侄女往往年尚幼即随同出嫁;秦汉以后,帝王每选贵戚之***进宫,成年后为帝王妃嫔,或赐予子弟为妻妾,皆为童养媳的一种表现。“童养媳”的名称,起于宋代。
慢慢地,童养媳开始出现于富贵人家。古代通婚讲究门当户对,于是出班指腹为婚,当小孩出生后,如果刚好是男女,那男方就会把女方接到男女当做媳妇抚养,到了适婚年龄后就会举办婚礼。
穷苦人家为了节省口粮及避免女儿成年后倒贴嫁妆,往往在女儿很小时就送给别人当童养媳。或是两户互换女儿成为童养媳,这样就避免了要娶不起媳妇的烦恼。
还有的童养媳是从插标卖女的穷人手上买过来的,有的穷人无力抚养女儿也会送给有钱人家当童养媳。
童养媳如果遇到好的家婆也会很幸福,但如果遇到恶婆婆就会很惨,就会被当丫头指使。
如果男方不幸早折,有的人家会把童养媳当女儿对待并出嫁,但有的人家会把童养媳卖去怡红院,结果可想而知了。
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加上人民生活的提高,童养媳现象己消失。但据报道,2006年发现在福建有一个村还普遍存在童养媳现象。
在中国的古代养童养媳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童养媳在养成之后就会跟指定的对象结婚,按理说童养媳也是家里的人,她们的日子应该要好过的很多。可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古代的童养媳在家里一般过得都是什么日子呢?三国时期就有了关于童养媳的现象,这一点在文献上都有记载,童养媳在没有过门之前在家里就是一个奴仆,稍微哪里没注意到,等待她们的就是一顿毒打或者是不给饭吃。童养媳的结婚对象早就已经固定了,不论对方身体是否健全,童养媳都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
除此之外,童养媳还要给自己的丈夫洗澡,要知道在古代讲究的是男女授受不亲,虽然他们早晚会是夫妻,但这对童养媳的精神折磨可并不小。古代的社会为什么会有童养媳这种普遍的现象,具体原因有以下三点:第一,古代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是没钱的乡下人,他们生了女儿之后不想养,所以就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童养媳,一方面能够得一点银子,另一方面又可以减轻家庭负担。
第二,聘礼;古代和现代一样,结婚都讲究聘礼,古代***多比较穷,娶不上媳妇的男人比比皆是,有些人家里的条件虽然不好,但父母懂得打算,所以就会花钱买一个人回来当媳妇,年幼的女孩价格并不贵,虽然要养好些年,但跟那些天价聘礼相比,养童养媳的话可是能省不少的钱,而且当童养媳的年纪稍微大一点之后,还可以帮家里干干活,减轻负担。第三,冲喜;古代的人都比较迷信,特别是有些人得了重病的话,家里的亲人都会想办法帮他冲喜,因此很多童养媳的未来丈夫都是身体不好的人,或者直接是一个傻子。对此,小伙伴们你是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