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贯中西,精通九种语言的清末怪杰辜鸿铭,真的有爱闻妻子小脚的怪癖吗?
谢谢邀请,是的,辜鸿铭的确是喜欢小脚,但是你要说这是他的怪癖,只能说是之一,因为辜鸿铭的怪癖一筐一筐的,比如他应蔡元培之邀进入北大做文科长的条件之一就是要给他找一个会擤鼻涕的老师,他认为擤完鼻涕往袖子上一抹特酷,他又不会需要找专人学习,他还反对一夫一妻。
民国之初,到中国开眼的洋人有这样一个奇怪的说法:“到北京可以不看三大殿,不可不看辜鸿铭!”把辜鸿铭当成比北京三大殿更值得一看的文化景象,足见辜鸿铭的奇特之处。
确实,学博中西的辜鸿铭,人称“清末怪杰”,不但精通英、法、德、拉丁语等9种外语,获13个博士学位,而且是中国清末民初中西方文化贯通的第一人。他以巨大的热情向西方宣传东方的文化和精神,又将西方的文化科学引进到中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西方人到中国,把辜鸿铭当成奇异的风景期待,不单是因为他的学问,更多的是他的奇怪的癖好。比如,辜鸿铭有一特殊嗜好,特别喜欢妻子淑姑的小脚,经常让妻子脱掉鞋子,低头去闻,乐此不疲。有时写作,他会特意叫妻子到书房,摸摸小脚,闻闻小脚,文思泉涌。辜氏这一癖好并非别人的谣传,因为大儒康有为曾因为他这一特殊爱好,为他写过一个条幅说:“知足常乐”。辜鸿铭因此感叹:“康有为深知我心。”足见此事属实。
辜鸿铭是福建厦门人,年轻时留学英国,后遍游欧洲,学习西洋政治和文艺,留学归国后,精读四书五经,曾任清***外务部主事,又入张之洞幕府,佐张之洞办洋务。辛亥革命后,在蔡元培的力邀下,入北京大学任教。因中外皆通,被时人目为异才。
辜鸿铭之所以被称为“清末怪杰”,当然有许多怪异的地方,而且不是一般的怪异,那是怪异到让当时的人们瞠目结舌,怪异到今天的人们仍津津乐道。比如,已经民国很多年了,男人们都是小平头,顶多也是个艺术家的齐肩发,但辜鸿铭却一辈子结辫子,不剪、不剃,仍如清朝的守忠遗臣,谨守臣节,至死不渝。但同时,这个结着辫子的清朝遗老,却用外文翻译中国的古籍,做着把中国文化向洋人输出的最时髦的行当。
辜鸿铭还曾经到北京东交民巷外国使馆区所在地的六国饭店,用英文向洋人讲演《春秋大义》,成为中国售票讲课的第一人,而且,他的讲课票价比梅兰芳演戏的票都贵,这些洋人还争先恐后,以至一票难求。这种文化人格上的反差,让他成为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异常醒目。
辜鸿铭还做过更大胆的事情。袁世凯称帝失败,一命呜呼,当时的北京***下令哀悼三天,但辜鸿铭却在椿树胡同自己的小院里高调唱了三天堂会,锣鼓喧天,莺歌燕舞,把那些巡街警察气晕了,但又没办法,那些洋人在场,他们也惹不起啊。
辜鸿铭既是清末怪杰,怪癖总是有一些的;喜闻女人小脚,就是其中之一。
旧时代女子为裹一双小脚受尽折磨,被畸形的审美***一生。但辜鸿铭却不这么认为,还乐在其中。对于中国妇人的脚,他自有一套奇谈怪论:
女人的小脚有什么好闻的?都说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试想一下,那裹在“三寸金莲”上的白布料,一圈一圈缠绕在一起,随着岁月泛黄,生成由皮肤汗液以及各种细菌发酵而成的不可言喻的古怪味道,简直是耸人听闻。
但怪才辜鸿铭不仅欣赏小脚的美,更喜闻小脚女人的脚臭味,名曰“小脚之美,美在其臭”。他还自创了一套品味小脚的七字诀:瘦、小、尖、弯、委、软、正。
辜鸿铭有一妻一妾,妻子淑姑,生有小脚;妾吉田贞子,一双大脚。辜鸿铭对这妻妾喜爱有加。他曾说:
对妻子淑姑的一双小脚,辜鸿铭视若珍宝。辜鸿铭写作时,常把淑姑唤至身侧,让其褪去鞋袜,露出小足,盈盈在握,供他赏玩。据说这是他治疗文思枯竭的良法。
辜鸿铭喜闻小脚女人脚臭味这个怪癖,被很多人嘲笑,但他不以为然。有学生曾送他一幅字:偷香逐臭之室。康有为送他一副“知足常乐”横幅,辜鸿铭欣欣然,“康有为深知我心”。
关于辜鸿铭的这个怪癖,还有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
你读过最上瘾的纯文学作品是哪一部?
我最上瘾的就是《三国演义》。第一次读这部文学作品是上世纪的六十年代初,当时上四年级,还是繁体字那种,被书中那种打打杀杀的场景吸引住了。男孩嘛,恐怕都喜欢这种打杀仗的书。
读《三国演义》之前,我就断断续续的看过连环画,1分钱看一本。什么《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草船借箭》《三英战吕布》《火烧连营》……觉得刘备忠厚,是好人;曹操奸诈,是坏人,所以不喜欢曹操。
文大革命开始,这书就成了毒草,***,看不到了。再后来又出了很多版本,我还收藏了好几个版本的《三国演义》,其中就有线装的,时不时的就拿出来看看。
我记得有一个时期,这部作品很是火爆,电影、电视、动漫,可我总觉得没有拍出那个“味”,与自己想像的差得太远。电视连续剧中鲍国安演的曹操尽管很到位,但我还是觉得没有把曹操那个“奸诈”味表演出来,不过瘾……
路遥著作的《平凡的世界》,一气读完,读得思绪沉迷,酣畅淋漓。读的时候,该部小说还没有被评为“茅盾文学奖”。
他能迅速让读者身临其境,深入每个人物的人生境遇和复杂内心,以及当时的社会和人文环境。能让读者有强烈的思想去了解、关注、探索一个年代。能让读者的脑海,持久留下***深刻的场景和主人公起伏的人生线条。
必须是《平凡的世界》!
那时候还是在高中,花十来块钱买了本陕西人民出版社的《平凡的世界》,书很厚,字很小,心很诚!
买来就马不停蹄地开动,如饥似渴地钻进书里。书里描述的是陕北农村的广阔天地,但作为陕南人的我一点也不陌生,那些生活仿佛触手可及。现在想看应该是路遥朴实文字的魅力,消除了隔阂,消除了与读者的距离。我一口气读这两百多万字的巨著,读后深深回味,久久不可自拔。
《平凡的世界》一直激励着我前进。你我注定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可甘于平凡,唯有不断学习和对生活充满美好向往,才能不负这平凡人生!
我读过最上瘾的是贾平凹的《废都》。前后看了三遍。
说实话,喜欢《废都》,并不是喜欢其故事情节,更不是所谓的性描写。而是被贾平凹的描写方法和文字所吸引。我个人认为《废都》是贾平凹所有作品中写得最好的一部,其他的不是蛮欣赏。
现在,在自己写文章卡住时,必然拿出《废都》找灵感。《废都》真是一本好书。
《红岩》,无凝影响了我的人生。
一,人物影响:江姐,许云峰,陈刚等一大批人物形象的刻画,摧心励志,润物无声。
二,艺术结构:从开篇入笔到结尾杀青,从章节布局到结构摆布,从情节安排到张驰把握,从叙述语言到对话艺述,《红岩》均是典范作品。
三,阅读感受:坚持不吃包子,也要求大哥购买此书时,还是八岁儿童时节;回来与哥一道,通宵阅读,废寝忘食;以至恶梦连连,可见该书功力。
正如汉语来自于甲骨文象形字,英语是怎么来的?
英语是蛮族的语言,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部落的语言。English这个名字来源就是盎格鲁人(Angles)。英语作为世界语言来源竟然是蛮族语,不是文明程度较高的希腊人,罗马人,甚至圣经里提到的亚伯拉罕的后裔闪米特人,含米特人的语言,让人大跌眼镜。对于欧洲正统的罗马人来说,有三大蛮族,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日耳曼人是最能打的一支,在公元前一百多年,差点把罗马灭国。
日耳曼人本来住在北欧(瑞典,挪威,丹麦),由于气候转恶劣,向南迁徙。先打跑了凯尔特人。现在提到凯尔特人,我们想到的是爱尔兰,苏格兰,其实他们的祖地在多瑙河,莱茵河。想想我们汉族,没把祖先生活的黄河流域丢了,真是太厉害太***了。
日耳曼人的迁徙,首先是往南,遇上了奴隶制的罗马共和国。当时距离罗马人被汉尼拔吊打已经过了一百年。汉尼拔虽勇,没动摇罗马人的根基。日耳曼部落各自为战,却在一场大战中,让罗马共和国痛失了三分之二的成年男性。虽然因为后来出了个天才统帅马略,让日耳曼人壮志未酬,南迁失败。罗马由于缺人,内控力减弱,不得不启用奴隶,才有了后来的斯巴达克起义。在其后几百年,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始终想北伐灭掉日耳曼人,但是只能打到莱茵河,往北难进半步。再后来就是日耳曼人团结起来击溃西罗马帝国,成立法兰克王国,再分裂为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这就是蛮族日耳曼人的迁徙史。前半段很像***,比如《冰火》,比如《海上牧云记》,不过,这个蛮族最终胜利了。离开了苦寒之地,占领了沃土。日耳曼人的腹地,罗马人从没打进去过。罗马虽然厉害,从没有我们***的封狼居胥的功勋。
下图是Battle of Vercellae,描述了日耳曼人战败后的惨状。这场拼赌国运之战,罗马人侥幸获胜。
所以,英语是日耳曼人西迁的部落的方言。在日耳曼族群里都不是正统,日耳曼的发音是Germani,德国人用了。在亲缘关系上,和其它日耳曼人部落的语言相近。所以,德国奥地利和北欧国家的语言,如挪威,丹麦,冰岛,甚至荷兰,瑞士的语言,都是英语的近亲。英语在发展中,受到了拉丁语和法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