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托管班女老师遭围殴,撕内衣、踢下体、掀裙子,施暴者犯法没?
长沙托管班女老师遭遇暴力殴打,应该是刑事案件,但很可能按治安案件处理
案件描述:
5月26日,长沙某托管班一三年级女孩丢了钱。女孩在教室门口贴上了写着“禁止上课”、“不是我们班的人禁止进来”、“谁敢进来就让你少一条腿”、“谁进来1秒钟就得死!”等等威胁性语言的纸条。有个小孩不信邪,就想尝试一下进来会不会真的死掉,于是和小女孩发生了冲突。
托管班老师李佳通知小孩家长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李佳老师说话太直,激怒了女孩母亲,伙同一男一女对李佳老师进行了暴力殴打。男子向李佳泼红色不明液体,后将其摁在地上拖行,并用膝盖顶住李佳的头和脖子让另外两人殴打。期间,男子和女孩母亲将手伸进李佳胸前,把内衣全部撕开,另一女子将李佳裙子撕烂并掀开。女孩母亲用尖头鞋使劲踢李佳***,导致李佳小便失禁。
派出所和媒体介入
随后辖区派出所介入,李佳老师正在做伤情鉴定。
按照一般情况,这种处理会参考伤情鉴定结果。如果属于轻微伤,***会被定性为治安案件,以民事赔偿为主,***者处拘役或管制;伤势属轻伤,判为***半年;伤势在轻伤和重伤之间的,被判为***一年;伤势逼近重伤的情况,判***一年零六个月。
施暴者的行为极度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在施暴的过程中,带着明确的羞辱受害者意图,如撕内衣和裙子、掀裙子、踢***,并且是当着托管班孩子的面实施的暴力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女孩母亲有雇佣他人实施暴力殴打的行为,应该增加20%处罚基准。
一般情况下,考虑到考核问题,辖区派出所会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以治安案件进行处理。而伤情鉴定的结果,很多时候……你懂的。所以,个人对处理结果并不乐观。
通过媒体了解到,女孩的父母刚离婚不久。在电话***访中,女孩的父亲显得很通情达理。他表示老师的话虽然直接,但是出发点是好的,因为老师说的都是事实,处理这种事情自己一人去就行了。对于女孩母亲带去的那个男人,父亲只是说“我知道”,显得意味深长。
针对此次***警方已介入调查,涉事家长存在违法行为不存在争议
近日,湖南长沙某托管班一名女生因为丟了钱于是用纸条写上“谁进来一秒钟就得死”等狠毒的话,并且贴在班级门口,小学生毕竟有着好奇心理,就有学生偏偏要进去看看,于是双方发生了冲突。
托管老师在了解情况后把女学生的家长找来谈话,可能是老师的言语有些直接导致了家长的不满,这位家长纠集了几人对老师进行了残忍的围殴,过程中有人将手伸进老师衣服里把内衣解开,有人在撕扯老师裙子,而家长则是用鞋子的尖锐并非狠踢老师***。
据悉这位学生的父母早已离婚,他的父亲在说道前妻时也是一副不屑,并说她就是这样一个人,由此可见的是这位学生母亲平日子应该就是骄横惯了,不过这次对托管所老师做出如此行为她也会付出该有代价的。
目前托管所老师已经在做伤残鉴定搜集证据,托管所的监控视频也拍下了家长***的全部过程,老师在被围殴过程中因***遭到猛踢甚至是出现了小便失禁,家长肆意滋事加上故意伤人两项罪名是一定被坐实,至于其他的还要视老师的伤残鉴定结果而定。
家长***的过程中孩子全程都在一旁,这样的言传身教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怎样的影响?
围殴女性、撕内衣、踢***、掀裙子,施暴者犯法没?毫无疑问,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否则难以平民愤。不过呢,似乎也没这么简单吧。
【时间】2020年5月26日
【地点】湖南长沙开福区某托管培训机构
【起因】一个三年级的托管小女孩因为把钱弄丢了,于是在门上贴了一些比较极端的话:“谁敢进来就少一条腿,谁进来一分钟就得死”。其他学生看到后,对这种行为反感,偏要闯“虎穴”,结果与这个女孩发生了冲突。
托管班李老师就事情经过与女孩妈妈沟通、调解。可能是言语上过于直接,导致女孩家长“火冒三丈”,纠结一男一女围殴李老师。
【结果】在围殴过程中,一黑衣男子见到李老师,直接将不知名的红色液体泼在她脸上和头上。 看到李老师想报警后,抢走她的手机。前来的男子用膝盖按住李老师的头和脖子,拖在地上,死死捆住李老师的双手,让两名女子疯狂殴打她。
更令人发指的是,在殴打同时,其中一名女子和男子还把手竟然伸进李老师衣服,将她的内衣全部撕开,另一个女子撩起老师的裙子,并全部撕烂。 而那名女孩的母亲用尖头皮鞋丧心病狂地用力踢踹李老师的***,导致李老师小便失禁。
辖区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此次******,李老师也在等待伤情鉴定结果。等结果出来后,就可以视严重程度,对这些施暴者做出该有的惩罚了。
看似是普通的冲突,其实也有故意伤害的意图。如果以刑事案件来处理,又好像过于严重了;以民事案件处理,又难以平民愤,此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
不过呢,从这个***中,也可以反映出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