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激烈的舞蹈比赛 作文六年级?
舞蹈比赛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每个人生活都有不同的经历,我已经学了五年的舞蹈了,这次我想锻炼一下自己,所以我参加了独舞项目。 想跳好一段独舞来参加比赛是很不容易的,我想尝试独舞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汗水。
我怀着对自己的期望来到了赛场,一到比赛场地,我就看见一片乌泱泱的人群,有幼儿舞蹈的小妹妹,也有少儿舞蹈的同伴,有跳街舞的,有跳拉丁舞的,大家穿着各色各样的舞蹈服排队进场。
孤身一人的我不由得有些胆怯,万一跳错了怎么办,万一忘动作了怎么办?虽然有很多担忧,但我为了挑战自己,还是鼓起勇气上场了。 站在后台的我看着其他选手都化着好看的妆,美丽的衣服和高超的舞技,心里真为自己捏把汗。这时,教我跳舞的赵老师来到后台为我加油鼓气,赵老师说:“邢芷菡,别害怕,你该怎么跳就怎么跳,不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做最好的自己。”听赵老师这么说,我再也不害怕了,到我上场了,看见舞台下人山人海的观众,我又害怕了,看着评委老师那张严肃的面孔,我心里不由得一颤,再看后台的赵老师,她笑着望着我,我又有了自信。
音乐响起,我随着自己的心跳起了优美的舞蹈,很快,我跳完了,再看台下的观众每个人都对我给了认可的眼神,再看妈妈一个劲地给我拍照,那些评委老师也露出了赞许的笑容。下台后,我兴奋的和妈妈一起看了其他舞蹈节目。 通过这次挑战独舞的经历,我实现了锻炼自我的心愿,这真是一次有意义的比赛啊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一部文学作品。鲁迅在这里不仅没有写错,反而是他的高明之处。
《狂人日记》***取了模仿日记的形式,关于易牙把儿子给桀纣吃的原话如下: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
整个风格就是要用寥寥数笔把想要表达的意思勾勒出来。这种写法难度很大!
日记在大多情况下是给自己看的,有些语句就可以简单再简单,有些事情也可以拿个典故记下即可。反正只要自己明白就可以了。
“易牙烹子”是个典故,鲁迅当然是懂得的。鲁迅写的《狂人日记》不是自己写的日记,而是一种文学作品,是要给别人看的。那么就需要别人能看懂他的意思。大多数人不是那么熟知典故的!
即便有人知道齐桓公,也大多是那些春秋五霸之类的大场面。齐桓公吃过易牙的儿子,很多人还真得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如果多费笔墨详细介绍下这件事儿,就会影响到整体的行文节奏,势必会减弱文章的感染力!
而桀纣这两个人,却是世人皆知的,都是残忍暴虐的象征。
“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知不知道易牙是谁?这不重要!至于是不是桀纣吃了易牙的儿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两个暴君“吃人”了!
“桀纣”这两个字,就是画龙之后的点睛之笔。有了“桀纣”俩儿字,神立刻就出来了!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
历史上,易牙烹子,是献给齐桓公吃的。所以,鲁迅先生是写错了,但鲁迅先生是故意写错的。理由有两点: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描写,来揭露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
先生在***的《序》中写了,主人公“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又说对“记中语误,一字不易”。
对于这样一个语无伦次的人来说,记错了“易牙烹子”中的人物,反倒是正常的,与其“语颇错杂无伦次”的形象是吻合的。
桀、纣分别为夏朝和商朝的最后一代君主,都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暴君。相比起齐桓公来,大家对着两位暴君更为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