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为什么多音多词而不能一字一音一义对应?
汉字是典型的意音文字,一般单字单音表义!
每个字代表一个音节,中国大陆现今以普通话作为标准读音,普通话的音节由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及声调确定,实际用到1300多个音节。由于汉字数目庞大,因而有明显的同音字现象;同时还有同一字多音的情形,称为多音字。这一情况在汉语各种方言中是普遍存在的。
有学者经研究认为:汉朝之前,一个汉字发音为两个音节,次要音节和主要音节。由于汉字本身不表音,自汉朝到20世纪汉字在数量上、写法上虽有变迁,但无法看出发音的变化。必须进行专门的研究才能推测它们在上古汉语和中古汉语的发音。汉字在日语中的读音有“音读”和“训读”之分,往往一个字有很多读法,原因来自中国不同时期传入日本的发音。
在近现代,为了表示一些外国制单位曾广泛创造并使用多音节汉字,如“浬”(海里)、“嗧”(加仑)、“瓩”(千瓦)等。但是在大陆地区由于官方废除已基本不使用,台湾仍在使用,一般人也明了其意思。
最早的注音方法是读若法和直注法。读若法就是用音近的字来注音,许慎的《说文解字》就***用这种注音方法,如“埻,射臬也,读若准”。直注法就是用另一个汉字来表明这个汉字的读音,如“女为说己者容”中,使用“说者曰悦”来进行注音。
以上两种方法都有先天上不完善的地方,有些字没有同音字或是同音字过于冷僻,这就难以起到注音的作用,例如“袜音韈”等。
魏晋时期发展出了反切法,据传是受使用拼音文字的梵文影响。汉字的发音可以通过反切法进行标注,即用第一个字的声母和第二个字的韵母和声调合拼来注音,使得所有汉字发音都有可能组合出来。如“练,朗甸切”,即“练”的发音是“朗”的声母与“甸”的韵母及声调所拼成。
近代以来,又发展出了汉字形式的注音符号以及很多拉丁字母注音方法。注音符号仍是台湾地区教学的一部分,中国大陆最为广泛使用的是汉语拼音。
由于汉字以本身表意为主,注音方面较为薄弱。这个特性使得上下千年的文献,不至于产生如同使用拼音文字的西方一样,用字措辞太悬殊的差距,但也造成推断古代声韵的难度。例如“庞”从“龙”而得声,但北京话前者读“páng”,后者为“lóng”。如何解释这样的差异,就是音韵学所探讨的课题。
汉字不能像英文单词那样,一字一音一义对应,有人认为容易造成混淆,是汉字的缺点。例如“恶”字,就有:恶(e三声)心,凶恶(e四声),厌恶(wu四声),恶(wu一声,疑问代词)这四种读音。
其实,这正是汉字的优点。
汉字数量远比英文单词数量少,尤其是常用字,仅3000多个。有人做过统计,一篇长篇小说中,出现的汉字(不包括重复使用的,也就是三千个左右)。这有利于识记,降低了学习的难度。可是英语呢,要想达到写长篇***的程度,得学会上万个单词。
那么汉字数量那么少,汉语是怎样表情达意的呢?
第一,组词。例如一个“人”字,会组成几百个词语。大人、小人、人中、人民……
第二,多音。一个字多音多义,省去了学写字形的时间。例如“和”字,就有和(huo二声)面,和(huo四声)药,暖和(huo轻声),和(he二声)气,应和(he四声)和(hu二声)牌,多个读音,多个含义。
可是英文呢?例如,一个“挑”字,两个读音——三声,四声,英文可能用多个单词表示——choose jetting out fastidious等等。
并且,汉字字形造字法就有象形、指示、会意、形声、***借、转注六种,而且以形声为多,形旁表义,声旁表音,易于掌握。例如“睛”,形旁“目”表意义,一看就知道与眼睛有关。声旁“青”呢,一看就知道“睛”这个字,读音与“青”接近。容易学习。可是英语字母组合没规律,并且看了字母也不能“望文生义”,所以学起来更困难。
如果说要,一字一音一义一写,现有的汉还不够用,难以表达到位。那就要进行增加补造。在编造的过程中,还要避免与现在汉字互相抵触,产生相同点,让人难以辨认,不便书写。
我们中国的汉字有着几千年的历史,而且它还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不断有新的汉字(或词汇)出现,1994年出版的《中华字海》收入了87019个汉字,其中还不包括可能已失传的汉字。
在这些汉字中, 存在着一个普遍的现象,即是“多音、多义”。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我认为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最先出现的汉字是象形字,但是只有象形字满足不了人类记录和交流的要求,于是出现了会意字、指事字、形声字,但依然不能满足需求,于是又出现了***借字和转注字,这样就形成了汉字多音多意的现象。
其次,每一种语言都要适应时代的发展、适应现实的需求。华夏民族从一个大的氏族部落发展成为一个多民族的泱泱大国,不同的民族原本有不同的语言,当民族在融合的时候,势必会产生语言文化上的碰撞和融合,汉语作为主流被历史所选择,但也会有非主流的痕迹,这是多音多意字存在的又一原因。
再次,我们可以从我们先祖杰出智慧的角度来考虑。我们汉语的最小单位是语素,通常为一个汉字,但它却是不折不扣的音形义的结合体,而这些结合体又可以组合成意义更丰富的词和短语,这是其它任何一种文字都无法比拟的。
总之,汉字的多音、多义是华夏祖先的智慧和历史选择的结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基因,我们应为此而感到骄傲。
你们认为《百年孤独》和《静静的顿河》哪本书更好看?
《百年孤独》,时空交错的笔法,充满想象力的绮丽之作。是一部石破天惊的带有划时代意义并开创了整个现代文学新局面的天才之作。另一部《静静的顿河》,只是一个延用传统叙述方式讲故事的寻常的大部头***。二者的影响力不是一回事!
《百年孤独》拓宽了文学的审美经验,使文学的样貌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基本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就没有莫言的《红高粱》和他所获得的诺贝尔文学奖。
首先感谢问答邀请,其次我要坦言,并没有看过《静静的顿河》,但是,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一定不是泛泛之物。既然如此,我就说说《百年孤独》吧。
一部好的作品必定有一个精彩的开头,这点百年孤独做到了,我们来欣赏一下: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而且,本部书充满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写法,而且文中仅仅扣住了“孤独”二字,不论是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或是阿妈兰妲,都被孤独包围,说到底,孤独与融入世界有什么区别呢?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好了,不继续这个话题了,这就有些哲学意味了,我还不能很好的解答。
开头是一部文学作品的点睛之笔,接下来跑一会题,我最欣赏的***的开头就是狄更斯的《双城记》,也可认为是译者的绝笔妙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这是绝望的冬天;我们眼前无所不有,我们眼前一无所有;我们直奔天堂,我们直入地狱。
最后,说一下我的结论,任何一部获得诺贝尔奖的文学作品都有值得读的价值,据我所知,《百年孤独》偏魔幻,《静静的顿河》偏现实,哪个更好看绝不可一言概之,个人认为就情节逻辑方面自是《静静的顿河》更胜一筹,《百年孤独》既然选择了魔幻现实主义,那么情节一定不会符合理性逻辑,而是胜在写法方面,这是两者的区别,绝无优劣之分。
《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平时的我很容易走进故事情节中去,《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好文学通常要么探索外部世界,要么探索人类内心,而能够将两者合二为一又不显得怯场或者拙技的,可称为不可多得的杰作。马尔克斯不仅做到了,而且毫不吝啬他的超卓天才。而这种天才,又完全不妨碍表现他的怜悯之心。在这种怜悯之情的笼罩下,再荒诞不经、不可理喻的人物都显现出一种人性的合理。
我想在看这本书时能够听到内心强烈震荡的人,并不是因为一种嘲讽,也不是因为自怜,而是突然感到由来已久的悲恸有了回音。如果人类在千万年以来从来都不曾彼此理解过,不曾爱过,只能借文学的微光获得一点点暖意,这算不算一种宿命,又或者,这已经是在荒漠之海中的,仅存的灯塔……
《静静的顿河》整个故事从主人公葛***里年青时候展开,紧接着就是战争,各式各样的战争,期间也穿插着他的爱恨情仇,但就是这些足以轰轰烈烈的故事,始终以一种像静静的顿河一样安静以淡定的笔调写出来,仿佛一个老人坐着河边静静地观察着,心里早就了然于胸。
葛里高利与阿克西妮亚的爱情贯穿全本,虽说阿克西妮亚最终也死了,但不能说这是一个悲剧,毕竟她死在了爱人的怀里,也算是安静的死去吧。
书的最后部分,葛***里回到了家,虽然这个兴旺的家庭已是破败不堪,但他也算实是现了自己最后的心愿:看着自己的儿子长大。生活留给他的最后一点是那么残忍而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