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特点是什么?
中央政治制度演变 特点:相权日益分散削弱,君权日益加强。
(中央日益集权于皇帝) 史实:①汉武帝从地位低微的士人中破格提拔选用人才,参与国家政治中枢的主要决策,皇帝亲自任命和直接指挥的高级将领也往往参议机要,形成了与属于丞相、御史大夫为首所构成的官僚机构“外朝”相对应的“中朝”,实际削弱了丞相权力。
②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后凡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也等同于宰相,实际上分散了相权。
③宋朝曾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相以分割相权。地方管理制度演变: 特点:地方权力日益分散削弱,中央权力日益加强。(地方日益集权于中央) 史实:①西汉初地方实行郡国并行制,后逐步削弱王国势力,解除诸侯王军政大权;汉武帝后期分全国为13作为监察区,设刺史监察诸侯和地方***。②元朝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行使权力受中央的节制(民政、军政、税收);行省官员要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中央以监察机构进行监督,同时***取省官互迁等形式加以控制。
古代中央如何考察地方官员?
楼上说的是考核制度,已经非常全面详细,我这里补充下考核方法。
一、秦朝对官吏的考核,包括德行和政绩两方面。德行方面: 官吏必须“精洁正直,谨慎坚固,审悉无私”这是各级大小官吏制定的总的行为规范。关于政绩方面,主要考核其工作表现,对于司法官员考核其办案情况,对武官考其武艺,评最、殿;对于农村基层官员,考核垦种情况,以耕种多少为最、殿等。对于郡县长官,则有上计制度考核。上计是年终工作汇报,每年一次,上计内容包括户口、税收、治安状况等。
二、汉***核制度较多,主要的是上计制度。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地方行政长官,考核内容与秦朝相似。除了上计之外,还有部门考核,主要是根据三次的考核成绩最、殿给以奖惩。
三、唐朝制定了考课法。考核程序是授衔由中央各司和地方各州长官考定下属官吏,给每一个人写一个考状,并当众宣读,允许被考核人提出意见。唐代要求官员四善,四善为: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对于流外官员,考核分为四等:清廉勤为上、办事无私为中、办公不勤为下,***受贿为下下。
四、宋代对官吏的考核建立了磨勘考课制度。磨勘即考核或勘验,在考核方面指对国家官员的考核与迁转。
五、明朝的考核主要有考满与考察之分,考满分为上、中、下三等。下等为不称职。考察分为京察与外察,每六年举行一次。
古代中央对于地方官员的考察一直以来都属于中国封建政治文化的一,要理清古代中央如何考察地方官员,就必须先谈谈古代官僚政治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古代夏商周三代时期封建君主专制尚未形成,贵族掌握国家大权,国家实行贵族政治,地方官员多是由贵族子弟担任。
到了西周时期,周王为了巩固统治在地方实行分封制,分封同姓子弟、功臣和古代帝王后代为诸侯,诸侯之下还有士大夫等官员,帮助诸侯管理地方事务,这些官员都由贵族担任,平民百姓一般不能进入官场。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分封制瓦解,士阶层逐渐崛起,此时,诸侯国之间相互征伐,为了获得称霸战争的胜利,诸侯们四处招揽人才,士阶层趁此机会崛起。
但是在这个时候,虽然士阶层也可以担任官员,但是贵族子弟仍占官员的主体,并且在诸侯国中多实行世卿世禄制,贵族的爵位可以世袭,即使贵族子弟有些昏庸无能,他们也可以承袭爵位,相反,虽然士阶层的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相对于以前有所提升,但是他们仍被贵族所轻视。
诸侯之间的相互争伐致使生灵涂炭,并且士阶层中许多的人才也在战争中大量的流失,而且由于战争死亡人数的不断增多,贵族们已经无法再驱使平民奴隶们全心全意的为他们战斗。
秦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决定任用商鞅,并大力支持商鞅推行变法,在商鞅的变革下,秦朝不再实行世卿世禄制,而是实行军功爵制,依靠军功分封爵位,赐予土地和奴隶,这一制度大大激发了秦国将士们的战斗热情,增强了秦国的军事实力,为秦朝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这也为以后官僚政治的建立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秦始皇建立了中央集权统治之后,担心重蹈西周灭亡的覆辙,决定不再分封诸侯,这在朝野上下引起了很大的争论,但是秦始皇最终***纳李斯的建议,在地方推行郡县制,而不是再分封诸侯。
郡县长官由皇帝任命,并且直接听命于皇帝,这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郡县长官的选举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选举官员不再像以前一样依靠血缘关系,而是依靠个人才干选举地方官员,伴随着封建君主制度的完善,官僚政治也随之形成。
中国古代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政治制度,其中就包括地方官员考察制度,地方官员的考察依据各朝代不同的需求发生演变,逐渐达到完善。
中国最早的考察地方官员的制度被叫做巡察制度。巡察制度最早出现在夏商周时期,形成于秦汉时代,完善于去隋唐宋,在元明清时期达到了巅峰。巡察制度即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监察官巡视地方,考察地方官员子弟,打击黑恶势力,惩恶扬善的一种监督方式。
夏商周时代,由于还处于奴隶阶段,封建社会还未形成,当时的所谓天子,对地方的控制还是挺弱的,只有一个“天子巡狩”。说简单点就是天子在各地巡视,看有什么事情没做好。《史记·夏本纪》中记载:“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
另外,还设了“方伯”职位,这个职位的作用是直接听命于天子,对称臣纳贡的异姓诸侯和分封的同姓诸侯进行监察。这两种都是为了考察地方诸侯国和官员的政绩和公德。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郡县制开始出现,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不少国家开始设立郡县。这个时候巡察制度相应地又加入了了“巡行”、巡县制度,国君、相国、郡守等等都可以巡视地方,而且还对巡视定罪做出了依据:“不慈孝父母,不长弟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都将被纳入巡察之列。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全国设郡县制。改“方伯”为中央设定专门人员巡视,又在郡级别设定下一级的巡视人员,这样就可以从中央巡视,又能从地方巡视,比较完整严密,加大了打击力度。
汉朝汉武帝继承了秦汉以来的巡视制度,不过他改成了“刺史”,正式给这种职位定名,也标志着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正式形成。刺史制度依旧跟巡视制度体系差不多,但是在形式上制度上更加完备。刺史每年都将在秋分时候下到郡县、方国,率领一班子人考察所管辖地方的政绩、民分和公德等等,这种行为被称为“行部”。
汉武帝对刺史的行为准则等都作出了规定,还上法了,这部法律叫做《六条问事》。汉武帝时期,全国被分为十三州,每一个州都配有一名刺史,这十三名刺史直接对皇帝负责。这也是为什么汉末三国时期,刺史成为了一个割据的重要因素。刺史的权利非常大,一旦皇帝控制力变弱,那刺史就等于一方割据势力。
隋朝沿用了前朝的御史台制度,中央派出监察御史出巡地方,替中央监管地方,加强了中央集权。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更加明确,确定了“一台三院”制度。即御史台下面分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在这种制度的结构下,皇帝管理御史台,御史台下发命令,三院相互配合,分工明确,十分完备,成为后世效仿的对象。
宋朝基本沿袭了唐朝的监察制度,不过职能则更加突出于官员***问题,毕竟宋朝文人当天下,武官的兵权被控制在皇帝手中。而且在巡视时间上,宋朝都有明确的规定,要定期前往各地进行监督。
元代有完善的监察制度,在中央设有御史台,地方上设有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与陕西诸道行御史台。此外,全国还被划分为二十二个监察区域,设置相应的肃政廉访司。由于元朝设立行省制度,在行省上也设立了“行御史台”。中央和地方两层监察制度,对于保护百姓免受不法官员荼毒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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