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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蕾舞家务,芭蕾舞剧家

交换机 02-09 34
芭蕾舞家务,芭蕾舞剧家摘要: 生女儿幸福不?三寸金莲是怎样弄出来的?生女儿幸福不?怎么觉得生女儿更担心,正常的妈妈觉得长大怕她受骗,嫁了怕婆家人待她不好,都说女儿好,哪好?女婿能当儿子用吗?我一直这么觉得,不正...
  1. 生女儿幸福不?
  2. 三寸金莲是怎样弄出来的?

女儿幸福不?

怎么觉得生女儿更担心,正常的妈妈觉得长大怕她受骗,嫁了怕婆家人待她不好,都说女儿好,哪好?女婿能当儿子用吗?我一直这么觉得,不正常的妈妈利用女儿挣大钱还笑呵呵,身边这样的人也有,怎么笑的出来?都说女儿负担小,儿子娶媳妇要房子,车子,可是女儿嫁出去了,我养了那么大,难道就值一套房子,一辆车子?生女儿的我觉得嫁的进才好,如果嫁远了又没钱回娘家,不能多回来看望父母,始终让人担心

生儿生女都幸福。为什么古人在造“好"字的时候,把"女"和"子"组在一起。显而易见有儿有女再好不过了,但生儿生女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随缘就好,生儿生女都一样,他(她)们都是父母的骨肉,身上流躺着的也都是父母的血。父母爱儿女,儿女孝父母,多幸福啊!

话又说回来了,生女儿幸福。俗话说得好:“女儿是母亲的小棉袄,是父亲的酒坛子"。意思是有女儿的家庭,当妈的不愁没衣穿,当爹的不愁没酒喝。女儿心细,女儿贴己,女儿知道疼爹娘,女儿不与父母记仇,那怕挨打受骂。尤其是女儿成家生子后,更知道父母养育儿女的不易,会加倍地孝顺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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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儿真幸福!我家没女儿,但有两个孝顺的儿子,也无比的幸福!

幸福。我有两个女儿,大的七岁了,小的七个多月,每天看着两个孩子,陪着两个孩子就是满满的幸福,而且大女儿也每天说自己好幸福,有爱她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一个可爱的妹妹天天陪着她,感觉她不孤单了。说她是最幸福的孩子。

有一次我跟老公问宝贝女儿,等以后我们走不动路了怎么办?女儿天真的说,我买两个轮椅把你和爸爸都推着,一个电动轮椅一个手动的,我跟她爸爸都笑了起来,现在女儿说,以后她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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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女人,我没觉得幸福,只不过拗不过社会习俗。不结婚,人家以为你是怪胎。不生孩子,人家以为你有病,生不出个孩子。

但结婚生孩后,女人就陷入繁琐的生活中。又要上班挣钱,又要管孩子,还要家务一大堆。生活中,丧偶式炸尸式育儿的男人比比皆是。这就是当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不离婚的是多少女人咬着牙在忍?

恋爱是美好的,也是短暂的。过日子是长久的,也是苦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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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生个女儿可以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她还可以和你聊天,说悄悄话。听老师话,作业总能认真完成。勤快,会跟你学帮你干活,会在你跟老公吵架的时侯站在你这边。长大了和你一起逛街,做头发。教你玩电脑,还会充当你的心理咨询师。

也有不好的地方。当妈妈的总希望女儿快乐,可是想到女儿将来嫁人,怕遇人不淑,怕和婆家人相处不好,怕遭受生孩子之苦,怕生活和工作不能兼顾,就有点担心了。

其实不管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只要健健康康的长大,有个阳光的心态,对父母有爱,都是一样的可爱!

三寸金莲是怎样弄出来的?

我外婆就是裹过脚的,小时候听外婆说:以前的人认为小脚美。女人不管长的多漂亮,只要是大脚,男人就会觉得美中不足。大脚也会被人耻笑。嫁不好的男人。所以母亲为了自己女儿将来能人.嫁个好人家,在孩子小的三岁左右就帮孩子裹脚。我外婆是三岁就裹脚了,那脚指都断在脚板上,从脚背看上去只能看到三个脚指。外婆走路非常慢,跑起来也很困难。记得小时候有一次我在离家二公里的路遇到了外婆。我和外婆一起走家,比我平时慢一半的速度都不指,我走走停停的等外婆,外婆还一路小跑也跟不上我。平时我必要半小时,估计那天至少用了兩小时。外婆说她脚走远了脚疼。想想以前的女人真可怜,还是现在的大脚女人幸福!

“三寸金莲”这种说法来自于过去妇女缠足的陋习。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则为金莲。三寸金莲是当时人们认为妇女最美的小脚。

据专家考证,缠足起源于五代的南唐(937-975)时期,但直到北宋神宗(1067-1085)以前,妇女缠足的并不是很多。南宋时(1127-1279),妇女缠足的现象已经逐渐增多。陈亮在给朱熹的一封信中就表示,女子缠足是一种美,而且女子必须在幼年时就开始缠足。但一般来说,两宋时期缠足者只限于上流社会、富贵人家,至于普通百姓还是不缠足的,而且即使是富贵人家也多不缠。

元朝之时(1271-1368),其建立者蒙古人本来是不缠足的,但是在入主中原以后并不反对缠足;相反,对于汉族女子缠足持赞赏态度。在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方向发展。但蒙古族妇女一般是不缠足的。

明、清之时,妇女缠足的现象更为普遍,可以说是缠足的鼎盛时期。明朝(1368-1644)时,女子缠足在各地发展特别迅速,当时有两个地方尤为典型。一是山西大同及宣德府,成了全国著名的缠足地区,受到金莲迷们的关注,连明武宗都要到那儿去选美。二是四川和湖北,据说,明末张献忠在四川血腥割刖妇女小脚,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后来攻占湖北,再度施暴,由此可见当地缠足十分风行。

在明朝宫廷里面,缠足之风也是很盛的,皇帝也特别喜爱小脚。如崇祯皇帝(

1610-1644)就是一个小脚迷。周皇后的双足不是很纤小,而田贵妃的脚很小(不过三寸),袁贵妃的脚要比田贵妃的大一些。有一次,崇祯皇帝在周皇后的面前赞美田贵妃而贬损袁贵妃,周皇后以为是在暗讽自己,结果很不高兴。

清朝之时(1644-1911),缠足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清朝的建立者是满族人,而满族妇女本来是不缠足的,所以在满族人入关之初是反对缠足的,一再下令禁止缠足。例如在康熙三年(1664),就下诏禁止康熙元年(1662)以后出生的女子缠足,违反者拿其父母问罪。但风俗所及,一时难以禁止。到了康熙七年就只好罢禁。这样一来,缠足之风一浪高过一浪。

当时不但汉族女子缠足,而且满族女子也缠足;与汉族女子稍有不同的是,满族发明了一种有别于汉族三寸金莲的新的缠裹式样——“刀条儿”。“刀条儿”在光绪中叶最为盛行,八旗女子无人不缠,由于缠成的脚既瘦窄又平直,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

清末山西大同还举办“亮脚会”。每年农历六月初六,妇女都坐在家门口,伸出小脚来供过往行人观赏品评。脚最小、绣鞋最精致的女性得到的好评最多,也最能博得男性的欢心。

缠足之风残害妇女,历史上一直有人对此表示反对。但缠足之俗被逐渐取消,那已经是晚至近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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