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古典音乐?
身为一个学古典音乐的音乐生,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古典音乐是诞生于1750年到1827年。为什么是1750年到1827年呢?因为1750年是巴赫去世的时间,1827年是贝多芬去世的时间。这一时期为古典主义音乐时期,它包含了两大时间段,一个是前古典时期,一个是维也纳古典时期,最为著名的维也纳古典乐派,也是维也纳古典时期兴起。代表作曲家有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他们三位也被后世称为维也纳三杰。
巴赫是属于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巴赫去世之后才正式成为古典音乐时期。然后等到古典主义巨匠贝多芬去世的时候,也正式进入浪漫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时期的代表人物有肖邦、李斯特、柴可夫斯基等等。我最喜欢的浪漫主义时期的作曲家是李斯特。李斯特属于前浪漫主义时期代表人物。
古典主义时期的代表人物很少。而浪漫主义时期的代表人物就很多,比如帕格尼尼、罗西尼、勃拉姆斯、舒伯特,施特劳斯等等等。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最大的区别就是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有非常丰富的个人情感。比如肖邦,肖邦被誉为钢琴诗人,他的曲子就拥有极度丰富的个人情感。
你们要知道作曲也是有很多的技巧的,有很多的作曲理论和作曲技巧在里面。而古典主义时期的大部分作曲家的作曲就是通过古典时期的作曲理论和作曲技巧去写的。然而贝多芬的一生就不断地在打破这套理论,然后等到贝多芬去世之后进入浪漫主义时期,作曲理论就降低了,大部分以个人情感为主。
好,这个就是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和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你们了解一下。(本文章为原创,严禁抄袭!喜欢的请多多关注,多多支持我吧,我会经常回答一些音乐和文艺一些的问题。)
文章来自中读专栏-口袋中的歌剧/音乐剧手册(段召旭聊古典音乐)
***://m.lifeweek***.cn/h5/zhuanlan/detail.do?id=125
歌剧院的幽灵-古典音乐说明书
当我们说到“古典文学”、“古典美术”的时候,指的都是相当相当古代的东西;而提说到“古典音乐”,即使是贝多芬那些作曲家,离我们也就200年的历史,而很多人认为能称上“古典”,至少得上千年。到底怎么界定“古典”呢?“古典音乐”为什么叫这样一个名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呢? 其实,“古典音乐”这个名词并不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一种音乐形态、一种创作理念和一种美学追求,所以它并不是用时间来划分的。当然,“古典音乐”里有一段“古典主义时期”,那个时期指的就是18世纪,但“古典音乐”远远不止18世纪的古典主义,20世纪的作曲家如果按古典音乐的方式来创作,依然写的是古典音乐。
关于“古典音乐”名称的疑问也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问题,这个词的英文原文是“classical music”,因此我更愿意称其为“经典音乐”。推荐给大家的经典音乐都是我认为的经典中的经典,或者说是经典里的名曲,当然这都是我认为的受众可能比较广的作品,这些作品受人喜欢是一个大概率***,所以我就把它们挑出来与大家分享。第一首想推荐的意大利歌曲可以说是在中国老百姓当中知名度最高的——《我的太阳》推荐给大家的第二首意大利歌曲也是非常非常有名的,叫做《重归苏莲托》,其词曲作者是一对兄弟。
这几首歌都可以说是曲目的名气远远超过作曲家的名气,有点像流行音乐,我们通常知道流行音乐的歌名,却不知道作词作曲是谁,这些歌也是如此。最后再为大家介绍一首小歌,这几首作品都不长,大家听起来也不会太费力,又好听又短。这首小歌不知道作曲家到底是谁,有人认为是意大利作曲家贝里尼(Bellini,1801~1835)的作品,但这只是从其作曲风格猜测的,完全没有任何真凭实据。这首作品非常好听,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品,叫做《明亮的窗户》。这首歌可能不如《我的太阳》和《重回苏莲托》那么有名,但也真的值得向大家推荐。
古典音乐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术语,广义的西洋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至今、并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音乐,或者指植根于西方传统礼拜式音乐和世俗音乐,其范围涵盖了约公元9世纪至今的全部时期。主要因其复杂多样的创作技术和所能承载的厚重内涵而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在地理上,这些音乐主要创作于欧洲和美洲,这是相对于非西方音乐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乐主要以乐谱记录和传播,和大多数民间音乐口传心授的模式不同。
也有人认为“古典”是对应于“流行”而言的,因为这些音乐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能够引起不同时代听众的共鸣。但如果细究古典一词,本意可以理解为古代留传下来堪称经典的音乐作品(古代+经典),但是一般来说,古典音乐是具有规则性本质的音乐,具有平衡、明晰的特点,注重形式的美感,被认为具有持久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在一个特定的时代流行。这也体现于“古典”(classical)与“经典”(classic)的不同。
古典音乐(classical music)本来是专指德奥在1750—1830年间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为代表的音乐,即所谓“维也纳古典乐派”的音乐(或翻译为“维也纳古典主义音乐”)。这就是狭义的古典音乐。
从这个狭义的古典音乐概念出发,我们可以向前追溯到巴赫、亨德尔,乃至更早的宗教音乐(含天主教即罗马公教,东正教,***新教),向后延伸到浪漫主义、民族乐派,以及20世纪西方的现代音乐。这些都是广义的古典音乐,也就是基于这个传统的,无论是继承和发扬这个传统,还是试图以创新来突破这个传统的音乐创作尝试,都可以归入古典音乐之内。而在这个传统外独立发展的音乐,虽然有借鉴和影响古典音乐创作的,但是一般也不归入古典音乐之内,比如爵士乐、摇滚乐,以及东方一些民族的音乐。
因此对于广义的“古典音乐”这个词来说,欧洲艺术音乐的定义更加准确。
欧洲艺术音乐与其他的非欧洲音乐和流行音乐体系的主要区别是记谱法有所不同,其规则大约源自于16世纪便开始使用的记谱法。在西方记谱法中,作曲者给演奏者规定了音调、格律、速度,独特的节奏和对于同一段音乐准确的演奏方式。这种即兴演奏发挥空间很小的记谱法模式,极大的不同于非欧洲艺术音乐(相对于传统的日本音乐和印度音乐)和流行音乐。
古典音乐作为音乐中类别的称呼,是相对于轻音乐、通俗音乐等类别而存在,它本身并没有严格明确的解释或者定义。在轻音乐范围里,有时也***用“古典”的概念来指某些经过时间检验,被人们奉为楷模的轻音乐作品,如古典轻歌剧、古典爵士乐等,这里的classical理解为“古代+经典”,似乎更为合适一些。
当人们听到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等古典音乐家的音乐作品时,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优美的旋律,充满意趣的乐思,还有真挚的情感,或宁静、典雅,或震撼、鼓舞,或欢喜、快乐,或悲伤、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