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存在吗?
上海青浦,男子王卫明1***0年出生,1999年12月被***以***罪判处***3年缓刑3年,其***的对象就是自己的老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1992年11月,22岁的王卫明通过媒人介绍和她人相亲,认识了钱某。两情相悦,2个月后,二人便登记结婚,不久钱某就怀孕了,真是“闪婚闪育”。1994年4月两人的儿子出生。
两年后,夫妻二人经常争吵,钱某便和王卫明分床而睡,王卫明于1996年6月向******离婚,但是却没有想到,***认为两人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两人不准离婚,而后两人矛盾愈加突出,一直未曾同居。
6个月后,19***年3月,王卫明再次***离婚,因为离上次判决过了半年,且夫妻二人确属分居状态,***便在同年10月8日判决准予离婚。
两人接到判决书后,王卫明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均有异议,但是并没有提出上诉。10月13日晚上7点,王卫明赶到夫妻居住的地方,看见钱某正在收拾衣物。
一时兴起,王卫明突然从背后用双手抱住钱某,钱某问王卫明要做什么?王卫明称要和钱某***,钱某说:“不行,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没有权利这样做!”
但是,王卫明不管那么多,他恐吓钱某称:“只要你住在这里,我想干嘛就干嘛”!说罢,王卫明直接将钱某摁倒,将其拉到床上,不顾钱某的挣扎和反抗,强行与钱某发生了关系。
记得南京某饭店服务员女孩,接到安徽凤阳父母亲打来的电话。她请了***回家与邻村男子定亲丶拍照片丶买衣服丶收彩礼,并办了订婚酒。
春节前女孩又接到家里电话,请***回家结婚,大操大办几十桌。婚后的几天新郎闷闷不乐,因为新娘不让他碰。到了第10天,男子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第二天,新娘报了警说是***。县刑警大队火速破案,结果男子被逮捕入狱。
新娘的理由是还没领证,男子的理由是事实婚姻。舆论是一边倒,群众更是纷纷指责女子,连县妇联主任都不偏袒女子:定婚丶结婚都是你志愿的,现在人家男的要“那个”,你又不让人家“那个”,没有道理。
一女子为了能取得北京户口,与原配丈夫离婚,与怀柔农民***结婚。谁知领证当晚,农民***戏真做,与女子发生了关系。女子报警后,一审***以***罪判处农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二审改判无罪。
这就应该是无罪,我国没有***结婚***离婚,只要到婚姻部门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领了证的都是合法。如果真的只是为了户口,领证就行了,根本不用办酒宴和住在。既然是合法夫妻,发生性关系不很正常吗?夫妻之间不存在***,实际案例已经这样操作很多了。如果败诉,等于间接承认***结婚合法,不合法的协议也合法化了。
这也是离婚率高的一个原因,她这一个人就离婚两次。我更关心女方败诉后,这婚姻还是否有效?是否以后还能有机会获得北京市户口。骗户口的太多,产生的问题***多,逼着把通过结婚投靠政策这条路给堵上了,全部结婚投靠45周岁可以申请,好多人的北京户口梦没了。
从本案司法程序看,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无罪,就应该做出不批捕决定,案件司法程序就此终结,***审判就不会发生。当然,如果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和复核的,也有可能改变原决定而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向***提起公诉。***罪属重罪范畴,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都会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不批捕的极其少见。
另外,在审查***中认为无罪的,检察机关则应做出绝对不***决定,那就不可能有一审***的定罪判刑。结合本案无罪的结果看,检察机关办案质量明显有误。对一审判***的,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显然是认为量刑不当,如果一审后认为无罪,那就不会以无罪为由而抗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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