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些落后部落“父妻子继”的习俗难道不违背***吗?
题主所说的这种“父妻子继”的婚俗,又被称为收继婚、转房婚,西方则称为利未婚,一般指丈夫去世之后,其妻妾改嫁给亡夫的叔、伯、儿子(亲生子除外)、侄、甥等婚俗形式。按照传统***道德来讲,这自然是违背***道德的,不过这种婚俗在劳动力相对紧张的氏族时期和古代游牧民族地区,还是有一定存在道理的。当然,也有部分权贵是为了贪图美色而已。
△先秦之后,“父妻子继”多见于游牧民族
这种婚俗最早起源于氏族族外婚时期,即从父系氏族社会就已经开始出现,当时的人们认为嫁到本氏族的女子,不仅属于夫家,也属于夫家所在的氏族。因此,在丈夫去世之后,其妻妾便只能嫁给本氏族的其他男子。
△最早源于父系氏族时期
而随着生产能力的提升,***观念开始增强,因此早在先秦时期便开始遭到中原百姓的排斥,此后历朝历代均有法律严厉禁止。但由于某些权贵阶层贪图私利和美色仍然时有发生,而在生产方式仍然较为落后的地区,此类婚俗此后仍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
△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时期曾有反复
此后中原王朝再度出现这类婚俗,则主要产生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时期,例如北齐等鲜卑人建立的***当中,皇帝宠幸先帝妃子仍时有发生;契丹和辽国时期,这类婚俗同样存在;元朝建立之后,此类原始的婚俗同样被保留了下来。不过随着这些少数民族***的消亡或逐步汉化,这类婚俗便也渐渐消失了。
古代一些部落人很少,加上自然环境很恶劣,父妻子继是一个比较好的措施。很多人会想,他们难道不讲人伦吗?对于那些部落来说,活下去,让自己的部落延续下去才最重要。***制度是需要物质条件才能够实现的。因为古代的生活条件之差,是现在人想象不到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古代人的寿命是多少?我国最早的寿命表是广东中山县李氏家族的寿命表。该家谱从1365年开始,到1914年结束,共计549年。根据家谱编写规则,十五岁以下没有结婚的人是不列入其中的。即使如此,整个家谱中有男性3748人,女性3752人,共计7500人。以100年为单位,分为五个时期,其中平均寿命最长的为女性39.7岁,最短的才32.9岁。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平均寿命是不到四十岁的。
上面的李氏家族还是当地的望族,并且没有统计十五岁以下的人口。可想而知古代的人,寿命又多短。公元前,欧洲人的寿命只有20岁左右的寿命。汉代的平均寿命是22岁、唐代的平均寿命是27岁。可想而知,在古代,人口是一个多么重要的***。
这些部落大部分的人口数量都很少,特别是对于游牧民族来说,“父妻子继”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合理的制度。这个制度专业的名字叫做收继婚。通常情况下,一个人的近亲对寡妇是有着支配权力的。在古代的匈奴、西羌、乌桓、鲜卑、突厥、契丹、蒙古等民族都是广泛存在这种收继制的。
在1910年,甘肃一些地方还依然实行这种制度。比如一个女性的丈夫去世了,她有几个孩子。***如这个女性改嫁了,那么他们这个家族不是要失去很多孩子吗?这种情况下,死者在去世四十九天的时候,婆婆就会劝她不要离家,和丈夫的弟弟结婚。***如丈夫的弟弟都有妻子了,那么就给丈夫的某个兄弟做妾。
不过所谓的父妻子继中的“妻”并不是指的是自己母亲,而是庶母。
先进文明也有这种情况,当年唐高宗李治不就是娶了父亲李世民的女人武则天嘛!
“父妻子继”非常流行于古代游牧民族中,在游牧民族的习俗中,只要不是直系血亲,都可以继承,父亲的妻妾自然也是可以继承的。
这种习俗的产生是因为这些民族的生产力太低了,对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人口一直非常稀少。对他们而言,女人不生孩子是最大的浪费,所以在父亲过世后,儿子会继承父亲的妻妾,尽量地生育后代。
西汉时期,汉朝***为了拉拢西域的乌孙国,于汉武帝元封六年派江都王刘建之女刘细君作为和亲公主嫁给乌孙国王猎骄靡。不过在刘细君嫁过去的时候,乌孙国王猎骄靡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估计夫妻生活不是很和谐,为此刘细君非常的苦闷。
猎骄靡也知道自己身体跟不上节奏了,于是想要将刘细君转嫁给自己孙子。刘细君起初坚决不同意,于是他写信给汉武帝诉苦,而汉武帝为了联合乌孙打击匈奴,只得回信让刘细君入乡随俗。无奈之下,刘细君还是嫁给了猎骄靡的孙子军须靡,婚后二人育有一女。
由于生活非常不顺心,刘细君在嫁到乌孙的第五年就去世了。刘细君过世后,乌孙国派人向汉朝说明原因。为了继续维持与乌孙的联姻,汉武帝又挑选了一个宗室之女刘解忧前往乌孙。相比于刘细君,刘解忧的经历更加曲折,她先后嫁给了三位乌孙国王。(解忧公主剧照)
在到达乌孙之后,刘解忧先是嫁给了乌孙国王军须靡,军须靡死后她又嫁给了军须靡的弟弟翁归靡。后来翁归靡将王位还给了侄子泥靡,而刘解忧又嫁给了泥靡。
第一任丈夫军须靡
第二任丈夫翁归靡(军须靡的弟弟)
第三任丈夫泥靡(军须靡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