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古代婢女规矩?
1. 早起早睡:古代婢女需要早起,晚上早睡,以示勤勉和尊重。
2. 穿著整齐:古代婢女需要穿著干净、整洁的衣服,以维护自己的形象和尊严。
3. 维护庭院:古代婢女需要负责维护庭院整洁,以确保家人和客人都能舒适地前来。
4. 协助主人:古代婢女需要协助主人处理家务和接待客人,包括打扫、洗衣、烹饪等。
.法律原则方面
“奴婢***,律比畜产”(《唐律疏议·名例六》),认为“奴婢有价”(《唐律疏议·诈伪》)可由主人随便买卖,一切依照“奴法”,“合由主处分”(《唐律疏议·户婚下》),足以证明奴婢身份卑贱,社会地位底下。
二.刑罚方面
“良”、“贱”的待遇是不平等的。一般来说,“良人”侵犯“***”,其处分较之常人要减轻;“***”侵犯“良人”,其处分则较之常人要加重。例如,《唐律》曾明文规定诸犯死罪非十恶,如果是奴婢杀主,却视为“十恶”之一的“大逆”,即使得逢大赦,也不在赦限。在量刑上,良人与奴婢有很大不同。如同一杀伤罪,主人不经官府而擅杀奴婢只杖一百,杀无罪的奴婢只徒一年,如奴婢有罪,主人请于官而后杀之者,即为无罪;而奴婢虽过失杀主者也有处绞刑。奴婢杀死良人固然要处死,就是殴打良人者,也要加“凡人”一等处刑。
中国古代“仗刑”打***的时候,到底脱不脱裤子?
1、什么叫杖刑?
杖刑,古代刑罚之一,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
2、古代五刑有哪些?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3、杖刑多厉害?
杖,用粗荆条拧成,到隋朝时定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时废除。杖刑分两种,一种是臀杖,打100下也不会有什么事,另一种是脊杖,打后背,基本二十下就会内出血,八十下基本等于是***。
4、杖刑脱不脱裤子?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杖刑是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之效。
对这样的话题来说在古代犯了法的人,是必须要脱掉裤子打的,而对于电视***剧来说当然不会让演员呈现出这样的一种状态了,都是趴在凳子上穿着衣服挨打,不过就是虚构的一种行为。
古代那些犯罪的男人都是脱掉裤子绑在凳子上直到***被打肿打烂开花为止,而女人则是撩起裙子打***,所以这也是一种丑陋的行为吧。
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面的人挨打都是趴在凳子上打***,只看到演员头上在冒汗在痛苦的***,其实这一切不过都是电视剧作***,又有谁会真正的去要求别人打?那岂不是会笑话?
而***剧当中是不会真正的按照历史去还原,毕竟来说那样会少儿不宜,有谁愿意光着***给别人看呢,再说审核也不会通过呀,所以当然会穿着衣服换打!
古代“杖刑”历朝历代都各有微妙的变化,最初记载使用“棍子”对人实施杖刑的记载源自《尚书·舜典》,证明了杖刑可以称之为中国古老的刑罚之一。
1、最初就是乱打一气,以惩罚罪人;
2、南北朝时期杖刑分为“大杖、法杖、小杖”,正式被列入“刑书”中,为五大刑罚之一;
3、唐朝时期,杖刑部位固定在“背、腿、臀”三个固定部位,像今天古装剧中凡是杖责就是打***是不准确的。
4、宋明清时期,杖刑变得更加广泛,且一般随其他罪施行,身犯重罪的首先要挨板子的。《宋史·刑法志》规定,被流放的***还会受到附加杖杖的惩罚。
男子被杖刑是要脱裤子的,没什么好讲的,否则谁知道裤子里有没有赛垫子。
在宋明之后,妇女的贞洁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如身受杖责需脱裤子,无异于逼人求死,所以除了犯“通奸”罪的妇女,才会脱了裤子打,身体受罚之外,心理上更是遭受众人围观“***”的羞辱。
所以很多犯了“奸”罪的妇女得知要杖刑,基本上就自尽了;即使不自尽,杖责后也无颜苟活于世了。
脱。
都得脱。
无论男女。
古代“杖刑”的时候,不跟电视剧上演的一样,穿着衣服受刑,是要脱裤子的。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时候,就在裤衩间放个垫子,那是自作聪明。下图为清代末年的杖刑照片,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刑人是被脱了裤子并撩起上衣受刑的,两头还要人按着,以免乱***蹬,影响行刑人的发挥。
那么,古代女人更注重名节,不同于男人,是否也要去衣受杖呢?古人也犯糊涂,明清文人笔记中,记载了有关的讨论。
道光年进士、学者俞樾写的《右台仙馆笔记》,记叙了他同朋友的交谈。那时候他去某县衙,听见县衙后面找朋友玩,听见衙门里捶楚笞挞之声不绝于耳,才知道是个女人正在挨抽,行刑者拿着巴掌猛抽此女的脸,二百下(此女同一和尚通奸并毒杀亲夫,亲夫经抢救没死)。一位姓袁的朋友说:“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这证明在多数时候,即便是妇***罪,也是要***了***的。“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
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之主所为,不足法。妇女受刑杖的规矩,详细莫过于《元史》。和奸者杖打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诸***斗伤良人,单衣受刑。诸妻以残酷手段殴死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所以说,脱衣受刑,前代本来就有。但这里说的杖刑,不是说打***(杖臀),而是打脊(杖脊)。从明初开始,规定都是臀部受刑,所以妇女受刑也是打***,就不该去衣。而今(清代)又沿袭了以前的说法,律条上说要去掉衣服,就真去掉衣服打了,这是不对的。”
俞樾是学者,当然知道法条缘由,认为妇女被打***不应该脱裤子,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样博学。当时在座的有个姓吴的刑法家,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啊!往年乾隆间,江西有个奸人,乔装打扮成女子,进入闺阁对人闺女进行***。事发以后,竟均以‘和奸’论处杖刑。一时宣传出去,说诸女子要到外面去受刑,还要脱裤子。无赖子弟蜂拥而至,跑到衙门口去看***。诸妇女得知后,竟多半***而死,亦有被打完以后,不胜羞愧而死者。如果都和您似的明白事理,真是造福无量啊!”
可知,明清杖刑,对男子自然是脱掉裤子撩起衣服的,对女子理应单衣受刑。但事实上,无论男女,他们都喜欢给人脱了裤子打。
理论上是该拍脱裤子打的,但也许是编剧没听说过这回事,以为要隔着衣服。就算听说过,到拍摄时也要考虑过得了过不了审。在电视上放的,受众很广,有老人小孩。就算为了体现真相,也要做些处理。就跟小龙女被脱裤子那一集似的,就是真要脱裤子露***,能让你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