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街头艺术?
街头艺术,通俗来说就是利用街头巷尾来展示的一种艺术形式,包括街头涂鸦及街头行为艺术。对于街头涂鸦我们在国内外一些建筑物上应该注意到过,或为一幅抽象的画作,或为一句简短的话语,或为公园里老大爷老奶奶的一些沾水书法。而对于街头行为艺术我们也并不陌生,如早期的街舞,酷跑,滑板,到现在大家都已习以为常的广场舞和各种形式的演唱会,器乐表演等等。
对于街头艺术,长期以来就有另一种看法。认为街头艺术有伤艺术大雅,有伤社会风化,影响社会秩序。
而在我看来,街头艺术应该鼓励发展,正确引导。因为这些街头艺术都来自社会最低层,展示的是普通百姓最真挚的思想情感。对于发展城市文化,繁荣民间文艺,丰富业余文化生活都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彰显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形象,还是一座城市靓丽的风景线。当然,对一些噪音扰民,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行为也应该加以约束和管理。
街头艺术,顾名思义,就是在街头巷尾展示的一种艺术形式。
街头艺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由来已久。各国展示的形式不尽相同,内容各异。
这种街头艺术为市民欣赏艺术表演提供了一种便捷途径,是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
过去我们对街头艺人也许会有刻板和不友好的印象。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文化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丰富,人们也逐渐看到了以街头艺人为代表的街头文化,是一种文明有益的文化艺术,人们也有了更加的包容性和喜爱。
随着现代城市的不断发展,对于这种包性极强的街上艺术,也是一种助力。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的是***在社会公共服务管理方面的创新和人性化,街头表演的规范化,这样才使街头文化不断蓬勃发展,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艺术的表现形式是无穷的,任何艺术的展现包括街头艺术的本源都应当归至本源到艺术家的身上,无论他们能否被文艺复兴时的所有意义所诠释,也无论他们生活的落魄与否,都不能说明街头艺术家没有纯正的艺术血统,从这个角度再来看待街头艺术,这或许就不再是一个或边界或尴尬的存在了,艺术的形式或许有卑劣之分,但艺术所能带给我们的感觉应当是单一的情怀,而这种情怀是无分贵族或血统的。
江西一女老师有纹身,家长:要求辞退!你怎么看?
都9012年了,还有这样的家长。一个人的教学水平,一个人的师德,跟她的纹身有半毛钱关系吗?对于世界的审美是多种多样的。如果可以靠纹身来判断一个人,那不是太容易了?
有时候真为我们的孩子们担心,有观念那么陈腐,心胸那么狭窄的家长。
街舞老师有纹身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就算孩子看到了,将来也想去纹,那家长的责任不就是在讲明利害关系之后,尊重孩子的选择吗?跟老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家长再怎么不满,可以换老师,或者不去学,有什么权利剥夺别人的工作呢。
1、事情的起因
事情的起因是源于一次跟家长的交流,家长在打牌,不愿意接孩子,希望该老师帮忙送孩子回家,但老师着急去酒吧***,也诚实地说自己要去酒吧。
据了解,这位教师其实只有18岁,而且是一名街舞老师,这份工作只是她的一份***,同时,她并不是编制内的教师。她的纹身是纹在了手背上的一个很小的图案,而且在上课时也会尽量用衣服或者药膏遮住纹身的地方。这次发生矛盾冲突,也是源于这位家长。
2、一般的纹身
纹身本来是个人喜好,确实不能以此来衡量一个人的好坏,如果普通人纹身,还是可以被理解的,毕竟像纹身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个人行为,也是自己的个人爱好,最著名的纹身来自于岳母刺字吧,“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激励了一代代的好男儿志在四方,保家卫国。
3、特殊职业确实不应该纹身
(1)首先,对于公务员而言,是绝对不允许有纹身的。公务员代表国家的***形象,是不可以有纹身体现出来的。
(2)其次,我国的军人也是不允许有纹身的。军人作为国家对外的展示力量,要求极为严格,不能体现出有损国家形象的行为。
(3)再次,就是我们老师。老师作为教育岗位,起着教书育人的职业。老师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行为。老师如果有纹身,学生而进行跟风模仿,这是家长们不可以接受的,也是整个社会不可以接受的。
(4)最后,现在就是国家文化部对于明星的纹身也有禁令,禁止纹身的明星上电视,可见国家对于公众人物纹身也不***取支持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