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怜爱”的解释?
怜:在古代表示可爱,怜爱。在现代表示,同情,怜惜之意。另有敬重之意。
爱:对人或事有深挚的感情。
“怜爱”是指对一个人的怜惜和疼爱,侧重于对对方的疼爱。常用于男性对女性的一种感情表现。
晴文把女孩最私密的袄脱给了宝玉,是为她俩互爱深情一场留念吗?
晴雯为何要将自己贴身穿的衣服脱下来与贾宝玉互换呢?晴雯是这样说的:“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可以看出晴雯话中有话。
有两层意思,一是对自己行为的自责和悔恨。晴雯出身很惨,很小的时候被赖大家的买了之后孝敬给贾母。因为长得相貌漂亮,一手好针线活儿,所以被贾母派给贾宝玉使用,留作将来当妾。晴雯心灵手巧,自然知道贾母对她的安排和用意。但她后来却没有像袭人一样,也没有按照仆人兴儿所说的那样,做出未成年少年贴身丫鬟服侍之事。从贾母对她的安排和贾家的规矩来看,她的这种生存策略是她的遗憾之处。正因如此,她才会脱下自己贴身穿的旧袄,与贾宝玉互换,临死前换得个虚名。
二是对宝玉的不满,红楼梦中,无论是晴雯还是袭人,无论是平时给还是生病之际,贾宝玉都尽心尽力,不顾自己主子的身份;彩霞偷东西,坠儿偷镯子,贾宝玉也能细心体会他们的苦衷和难处,确有菩萨心肠。但是在对待晴雯的问题上,在最关键的时候,贾宝玉却打了退堂鼓,这暴露出他性格中懦弱的一面。晴雯与贾宝玉互换衣服之后,再三强调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晴雯明着说自己,其实暗说的是宝玉。
晴雯之死的深刻原因就在于此,她用一死揭露了贾宝玉性格中的缺陷,也为他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留下了伏笔。
不是的。这是她为自己获得虚名抱屈而夭的风流,正如第77回的回目: 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晴雯的生活态度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他要活一个干干净净的自我,然而现实已给她另有别号,那就是“狐狸精”。
书中有:“只是一件,我死了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
此时晴雯为自己抱屈喊冤: 是啊!我晴雯与宝玉始终保持纯洁的男女关系,为什么称我为“狐狸精”呢?特别是还要被撵出大观园。晴雯不能理解: “我大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
于是这才有她的天风流: “晴雯拭泪,把那手用力拳回,搁在口边,狠命一咬,只听‘咯吱`一声,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咬下,拉倒宝玉的手,将指甲搁在他手里。有回手挣扎着,连揪带脱,在被窝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小袄儿脱下,递给宝玉……我就死啦,也不枉担了虚名。”
晴雯敢作敢当,她愿意为自己获得的“虚名”付出代价。她不需要遮掩,完全是由她自己主动来完成。
晴雯的这一系列行动,应该是对王夫人等人,冤枉自己的有力反击。这也正是晴雯的可爱之处,打动读者之处。
我认为不仅仅是这样。晴雯在临死前挣扎着把贴身穿的红绫袄脱下来给宝玉,是对宝玉个人情感的郑重告别,也是对一场青春永逝的哀悼和诀别。
年少相伴的情意
人的感情有很多种缘起,在不同的年龄阶段也会产生不同的亲密度。晴雯从小被贾母派去服侍宝玉,从懵懂童年相伴到青涩少年,那些一起长大的岁月里,有耳鬓厮磨的美好记忆,有多少亲密无间的快乐时光,这种感情已经远远超越了主仆之间的界限。
难能可贵的懂得
宝玉有一种珍贵的品格,就是对他身边的女孩发自内心的怜惜和懂得。比如宝玉在宁国府吃饭时看到一碟豆腐皮包子,特意跟珍大奶奶要来,因为他记得晴雯喜欢吃。再比如他让晴雯撕扇子,并不是纵容她糟蹋东西,而是舍不得看到这样一种性情傲骨被世俗改变。
投桃报李的担当
宝玉对晴雯的青眼有加,换来的是晴雯的回报和担当。在袭人丧母回家的日子里,平时慵懒的晴雯兢兢业业,时刻警醒;当宝玉不小心烫坏了贾母赏赐的雀金裘,晴雯担心宝玉挨骂,带病熬夜尽力织补,衣服补好了,人却病倒了。
至于晴雯是不是爱着宝玉,那毫无疑问是深深爱着的,可是这种爱既纯洁又骄傲,她不屑于耍心机,也不愿勾引***。因为深情入骨髓而不自知,只有生离死别之时,才如剜心刺骨般疼痛。最后一刻的互换内袄,是象征贴如肌肤的亲密,也是打破阶级捍卫情意的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