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最奇葩的兄妹关系是怎样的?
2008年10月24日,一起轰动一时的亲兄杀妹妹并侮辱尸体的大案在顺德区***开庭审理。
回溯到1993年,当时李某8岁,妹妹6岁。当时父母离婚,他跟父亲留在广西生活,母亲带着妹妹去了北方。李某小学毕业那年,父亲不小心跌断了腿。初中毕业的李某外出打工,以养活残疾的父亲。2005年年底,他在浙江打工,得知母亲和妹妹回广西看外婆,就辞工回广西相认。他想让父母重归于好,重新组建家庭,这是他与母亲、妹妹相认的唯一目的。
2007年,相认后的李某和妹妹来到顺德,一起在一家娱乐场所打工,同在异乡,互为依赖,分离12年的兄妹越来越亲密。
2007年12月,妹妹在***场所上班期间,结交了新男友,妹妹开始以各种借口避开他,并说想分手,益发疏远哥哥。
2008年4月底,李某由于失业,开始向妹妹索要生活费,两人经常为此争吵。
5月6日,妹妹想托哥哥带东西给母亲,便来到李某在大良的出租屋(即案发地)。李某又向妹妹要钱,说要给父亲寄生活费。妹妹不肯。李某回忆,当时两人吵得一塌糊涂,冲动之下***了妹妹。并对尸体进行侮辱,逃离了现场。
2008年5月6日,房东在出租屋内发现尸体并向顺德警方报警。警方根据查访,很快锁定了李某。两天后,警方在南海区一旅店内抓获了他。
接受讯问时,李某对杀妹事实供认不讳外,李某对其他提问却保持沉默。顺德警方侦查认定李某涉嫌故意***罪、侮辱尸体罪,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当年8月8日,顺德区检察院将案件报送至市检察院审查***。
当年11月,佛山中院一审宣判,***认为李某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行为已构成故意***罪和侮辱尸体罪,应予严惩。但考虑到他一时冲动***,又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预谋的恶性凶杀案件有别。此外,李某归案后如实认罪,认罪态度良好,故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缓期两年执行。
之后,李某也没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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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隔壁邻居家的一对兄妹从一开始的和睦,到反目成仇,真的替他们惋惜。
他的妹妹由于不爱读书,很早就出去了社会打工了。那时候是在一个保姆公司上班,他的哥哥高中毕业后也没有读书了,也是出去打工。
由于他的妹妹比他先踏入社会,所以他一开始出去的时候就是去他妹妹那里,因为没钱,他的妹妹可以帮助他找到工作之前提供他的每天生活费用。我是和他一起出去找工作的,所以这段经济还是比较清楚的。
他的妹妹比较熟悉地方,所以陪着他走了很多的工业区找工作,都没有满意的,后来就去了人才市场,终于有一份合适的工作了。他在那里干了三年多。
在他上班的时候,他***了一个男朋友,未婚先孕。由于家人不在,他妹妹就叫了他去认识他的男朋友,后来由于他的男朋友也太渣了,他和他的家人都叫他妹妹不要嫁过去,但是他的妹妹已经有半年的身孕了,打胎也不行了,所以就在上班的那个城市将她的孩子生了下来。
因为有了孩子,他妹妹就没有去工作了,回到了家里。孩子给她的父母带,孩子也是跟随着他们家姓。
后来,他们家建房子,其中一层是给他的妹妹的。她妹妹由于有孩子的原因,也没有出门了,在县城找了一份工作,是帮人洗脚的,大家都知道,做这种工作的肯定会受到流言蜚语,而且又是在县城了,自然有熟人会见到。
听到这些消息后,他劝他的妹妹不要在做洗脚的工作,找一个工厂上班。不过他的妹妹还是在做洗脚的工作。即使是正规的,但是在自己的县城里,经常会有人说,他也就多次和他妹妹吵架了。
因为多次吵架,就扯到了建房子的事情。他的妹妹爱较真,于是就写了关于房子的协议,划清经济的界线。当时房子的所有窗户都是他的妹妹出钱的,其余的是他出,她的妹妹却把窗户的玻璃门给搬走了,要他给钱。由于他的钱都建房子时候花掉了,所以没有钱给,他妹妹就一直问他要钱,后来他气不过了,就说窗户重新装过,把那些窗户都拆掉了,赊账换上了新的窗户。
自比,他们兄妹就反目成仇,他也不管他妹妹的任何事了,当然,当他听到村里人说他妹妹的流言蜚语的时候,就会将那个人揍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