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为什么要缠足,真是一种摧残?
女子缠足从宋朝起源延续到清朝,这个存在近千年的审美陋习令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可悲可叹,带给这些女子的无疑是多方面的摧残。
大部分裹小脚的女子,基本上是从小到大,甚至一生,双脚都被紧紧缠绕,现在我们练个瑜伽拉拉筋都坚持不到一分钟,下个一字马可以叫得整栋楼的听见。
而这些古代女子却要靠捆绑来限制正常的骨骼发育生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得经受怎样的折磨啊?
看到她们当时的鞋子,再看了看自己的大脚丫,对于一个特别怕疼的我来说,想想这后背都是凉凉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为了追求美而牺牲一下很常见。可是如果是被迫牺牲就很难受了,要知道古代女子缠足是从四五岁就开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四五岁,那时候在田野里撒欢,自由地奔跑就是最快乐的事情,爸爸妈妈去赶集带回来一根棒棒糖就开心一整天。
那是最好的童年时光。
而这些女子却没办法奔跑,连走路都是带着疼痛的,更别提给自己裹上双脚的是自己本应该最亲最信赖的家人,对于幼小的心灵来说是多大的阴影?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为什么古代女子要缠足,让脚一直保持这么小的形态?据研究缠足起自宋朝官僚贵族阶层等宋朝上层社会,说是因为脚太小,走路不稳而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
在古代社会,当一件事情成为一种“文化”,就会有人无所不用其极地去推崇,“小脚”文化就是一步步变成了对于“三寸金莲”地变态追求。
关于是什么时候开始了缠足这样的历史已经不可考了,大约认为是从宋朝开始的。始于宋朝,发展于明朝,兴盛于清朝。
宋朝有不少的文人还写诗赞美女人的小脚,当然,都是男性的文人。
苏轼《菩萨蛮(咏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辛弃疾《菩萨蛮》:“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蓦地管弦催。一团红雪飞。”
也有说,是从后唐李煜时候开始的,因为李煜喜欢小脚的女人跳舞,觉得轻盈,然后这样就影响到了一些民间的艺人,慢慢的,将这样的喜好给传播了出去。
到了后来,大家就对缠足不断地加码,形成了“三寸金莲”这样变态到极致的现象。
我们可以看看一些类似的文化来思考一些古代人对于缠足文化的推崇。
在古代社会非常推崇“孝”文化,这本来没什么不好,孝敬父母天经地义,到现在我们也这么学习着,但往往有人会将其推到某种极致以获得一些自己声望资本。
汉朝的时候,估计有人根据春秋时候介子推割股肉给晋文公的故事,衍生出了自己的故事,割股肉给母亲吃,说是能治病。后来的人看到了这样的故事,又觉得这真是“纯孝”啊,自己也要学。
古代女人要裹脚的原因:
因为儿童时期的脚掌柔韧度较好,比起成年时期更容易掌握裹成的形状。“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其实这个和裹脚有这相同的原因,都是为了取悦古代男人。
相传,最初的裹脚还是来自于李煜,因为李煜再一次君臣同乐的时候,迷上了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呢,对女子的身体有求及其的高!不仅要身材纤细,还要脚曲做新月状。从此,南塘后宫中开始风靡起来裹脚之风。
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可见但是的社会风气的不堪程度。
古代女人裹脚得到由来:
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其实裹脚就是缠足,女子缠足则是中国古代所特有的现象。所以,过去西洋人视中国人为“东亚病夫”的时候,总以中国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愚昧、落后的象征。一起来看看中国古代女人裹脚的由来。
在中华性文化博物馆,展示了一个陶器叫“不倒翁”,实际上这是缠足女子的专用溺器。缠足***双脚疼痛难忍,不能下地,白天有家人搀扶,夜间小便只有用这种溺器了。它的重心很低,放在床上不易打翻,故名“不倒翁”由此也可见缠足***的痛苦。
从1600年开始,虽然有各种运动试图废除这项传统,但裹小脚直到20世纪初才消失。
缠足,是一种摧残肢体正常发育的行为。总的来说是一种摧残,古人们以缠脚为荣,大致有以下三大两大原因:
首先在文化审美方面,古人们向来认为女性的美应该体现在 “阴柔”的一面,即较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从文人骚客留下许多诗赋,也可看出古人们偏爱小巧的脚,比如: “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步轻”、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 ,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脚小能遮三分丑” 、 “丑妇幸足小邀旁人誉”等等全都阐释了古人们在审美上以“脚小”为美,古代女性要博得古代男性的喜爱,自然脚是不能大的,由此便有了“缠足”的盛行。
其次裹脚限制女性的活动范围,有利于古代男性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以使女性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据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另外贺瑞麟在《改良女儿经》中也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再而古代文人们不仅爱好以妓女的小脚鞋玩“行酒”游戏,而且喜欢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如“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等等。文人们对小脚的赞美,带歪了那个时代的女性,助长了缠足陋习之流行。
缠足对于绝大部分的女性来说确实是一种摧残,因为缠足的过程是剧痛难忍的,缠足不仅严重影响了女性足部的正常发育,而且减少了女性从事舞蹈和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妨碍了女子正常参加社会工作、阻扰了女子的社交活动,同时裹足的女子因行动不便只能困在家里,没有谋生本领,变得孤陋寡闻,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丈夫身上,从而使得古代女子的社会地位愈加低下。
但是在那个以小脚为古代社会里,一些长相丑陋又没有什么能力的女子,依靠一双小脚不仅能够嫁出去,而且往往能够觅得较好的夫婿,这又是另一番谈论了。
这个陋习就是约束女子的脚的自然生长,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都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没有一双健康的脚走路,对女人来说还真是很大的折磨。
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
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还有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时期。在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
古典舞好跳还是爵士好跳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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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
广西桂林人梁勇杀妻碎尸案最终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么,梁勇因何而要将妻子残忍杀死呢?是怎么***的呢?
梁勇杀妻碎尸始末
凶手梁勇1955年出生,成某则出生于1***1年,两人均是桂林人士。1995年,梁勇与前妻离婚,并于1998年认识了成某,两人于次年结婚。
2001年,梁勇夫妻共同注册了一家防水保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两人各占50%的股份。2003年2月,夫妻得一儿子,为照顾他,成女士的母亲江某与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间产生了矛盾,加之梁勇怀疑成女士有外遇,2006年2月,两人分居。同年6月,成女士曾提出与梁勇离婚,但因梁勇不同意,***驳回请求。可事实上,双方积怨弥深,已势同水火。
2006年11月21日下午,夫妻俩先后回到公司办公室。下午6时,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不堪辱骂的梁勇顿起杀机,下到一楼地下室仓库拿了一把铁锤回到办公室,随后朝妻子头部连续猛击,致其当场死亡。
为毁尸灭迹,梁勇回家拿来菜刀,在办公室将成某的尸体肢解,当晚用车将尸块运回住所。第二天上午,梁勇在卫生间内再次对尸块进行肢解,接着用高压锅煮烂部分尸块,并丢弃到卫生间的下水道。
当天下午2时,因为下水道堵塞,尸块被周围群众发现。梁勇察觉罪行败露,即离家出走。下午4时,公安机关在桂林市区辅星路段将正在驾驶机动车的梁勇抓获归案。事后法医报告和照片证实,警方从下水道和化粪池内打捞出的尸块共计170块。
广 西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表示,梁勇在关押期间,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杨万里故意伤害犯罪”的线索,举报事实得到了警方确认,***因此认为梁勇立功。死缓争议 高院称凶手有立功表现。
2010年11月15日,广西高院又作出终审判决,否定了梁勇的***判决,改判***缓期两年执行。